炎炎夏日,空调坏了却不予修理,这火炉般的日子可怎么过?近日,瑞安的戈先生便遇到这种烦心事。“我的空调享受三包却还要收取这么高费用,不付费就不予修理,这种天气你说谁受得了。”
早在2014年5月,戈先生在一知名电器城购置了一台3匹某品牌空调。但是这个夏天空调不制冷了,戈先生拨打瑞安市政府81890热线求助,热线服务人员查看后告诉戈先生是空调的压缩机坏了。于是戈先生上官网报请维修,次日商家派维修工检查确认是压缩机损坏需要更换。按规定压缩机保修6年,双方于当天确定更换压缩机的配件费、人工费全免,充气费由戈先生负担,等厂家寄货来大约需要一周时间。但是,一周过后维修师傅来电通知,压缩机已经到瑞安,但必须付1000元修理费。
“明明上次看过说只收充气费,到修理时却要收取如此高额的修理费,这不是欺诈吗?”戈先生质问其理由。而商家认为别人看过了就不属于三包范围了。双方就此产生了争执,戈先生认为商家态度恶劣,推诿责任,便致电12315投诉。
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玉海所接到投诉后,立即联系商家沟通协调。根据国家“三包”规定,空调厂家要对空调的质量进行包修,消费者自己找的空调维修师傅只是对空调进行查看,并未拆动零件对机器造成损害,商家应当要按照规定给予“三包”服务。经沟通协商,商家最终同意上门免费维修,戈先生对这样的调解结果表示满意。张嫦市场监管部门提醒:
消费者购买空调等电器商品后若出现问题,要先对照商品说明书或相关协议,了解是否在“三包”期限内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同时,为确保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,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、超市购买,购买家电时要主动索取购物发票,并保管好,一旦事后发现问题,发票是商品维修及发生质量问题时索赔的重要证据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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